什么是高尔夫台球?
高尔夫台球(国际上称为 bumper pool)是一种咖啡馆台球,主要流行于佛兰德斯地区和荷兰南部。可以一对一,也可以二对二进行。
这里没有像美式台球或斯诺克那样的母球。每位选手拥有自己的五颗球,并亲自将它们打向球门。有效进球的一方可以继续击球——这正是这项运动的推动力。
这是一项攻守兼备的运动:您把自己的球打向对面,同时封住对手的线路。下文几乎每一条规则,讲的都是这两个意图相撞时会发生什么。
球台
高尔夫台球桌没有角袋。比赛用球台的台面为 1.80 × 0.90 米。
台呢上立有十二根撞柱,其中八根在中央组成一个十字,佛兰德语称为 bos。您可以用这个十字困住对手的球。

球
共十颗球,每位选手五颗。比赛用球直径 61.5 毫米,白色与红色,采用酚醛树脂制成,重 207 至 213 克,同一套球之间的重量差不超过 3 克。
对于非比赛规格的咖啡馆球台和家用球台,还有 35 至 57.2 毫米的小号球,通常为红色和黄色。十颗球、每位选手五颗这一点始终不变;颜色和尺寸则不然。
如何取胜
将自己的五颗球全部打进对手的球门,即赢得一局。比赛采用两局胜制。
自己的球进了自己的球门不算数:该球将被放到罚球点,您的这一轮结束。把对手的球打进球门则算数,但击球权转交对方。
当一位选手打进最后一颗球且所有球都静止时,本局结束。若双方都打进最后一颗球,则球先落袋者获胜。
下文经常出现的一个词:罚球点不是比分上的分数,而是台呢上的一个位置,犯规后球要被放回到那里。具体放在哪一个由您的对手决定。
犯规
- 击球时至少要有一只脚着地,否则失去击球权,所有被移动的球都放回原位。在分区阶段,你击打的那颗球要放到放球点上。
- 卡在对方球门两根撞柱之间、且不接触台面的球,算有效进球。
- 卡在撞柱与短库边之间的球,要重新摆放成不受夹持的状态。
- 卡在己方球门两根撞柱之间的球,放到放球点上。
- 直接从撞柱或其他球的上方越过击球,判失去击球权:所有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间接越过则是允许的。
- 当你把自己的一颗或多颗球打出台面时,这些球放到放球点上。如果同一杆还打进了有效的一球,仍判失去击球权。
- 当你把对手的一颗或多颗球打出台面时,这些球直接计入球门。如果同一杆还打进了有效的一球,判失去击球权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在一比一的比分下,把对手的球打出台面并在同一杆打进有效一球,判输掉该局。
- 球经木质边框弹回台面的,不予判罚。
- 停留在库边上、球门撞柱上或球门盖上的球,视为已打出台面。
- 如果球被宣告位于长库边一侧的区格内或位于线上,就不得把球从最近的那条库边上方越过。违者失去击球权,所有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无论是作为进球尝试还是作为防守杆,越过库边都是禁止的。
- 如果防守方的球位于大防守三角区或小防守三角区内,那么只有当防守方的球在该杆之后不位于小三角区内时,进攻方的球才可以在击球后停留在大进攻三角区内。违者的球放到放球点上。压在大防守三角区线上的球视为在三角区内,此规则对双方同样适用。
进球
- 球停在球门边缘:若球在完全静止之前落入,即为有效进球,经橡胶弹回而落入也算。其他情况则不算有效进球:把球从台面取出并放回原位。
- 把按规则击打的自己的球打进对手球门,有效。按规则击打的对手的球落入己方球门或对方球门,同样有效。
- 把自己的球打进己方球门,无效。违者失去击球权,该球从台面取出并放到放球点上。
- 用自己的球打进有效一球后可继续击球;若只打进对手的球,则失去击球权。
- 一杆打进多球:若一记合规的击球使一方或双方都没有剩余的球,则最后一颗球先落入球门的一方赢得该局。
- 用靠近球门的球直接尝试进球
- 当球位于小进攻三角区内或压在其线上,或位于击球线之上或压在击球线上时,允许用又快又重的一杆进球。
- 当球位于击球线之下时,不允许用又快又重的一杆进球;也不允许抬起球杆把球单纯向前推向球门撞柱或顶到撞柱上。若球不走弧线(massé),也不是先向前再回缩(piqué),则不允许又快又重的一杆。违者失去击球权,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瞄球
- 把球杆摆成击球姿势停在对手球的后方,判失去击球权。在分区阶段,由对手指定一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若要击打的球与对手的球靠得很近或处在同一击球方向上,则不适用此条。
- 用对手的球击球,判失去击球权。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;在分区阶段,由对手指定一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在上一杆的球尚未完全静止之前瞄球或击球,判失去击球权。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。在分区阶段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触球
- 发生触球时失去击球权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——即使已经进球也一样——其余被移动的球全部放回原位。若在未出杆的情况下发生触球,同样失去击球权,所有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。
- 在分区阶段触碰自己的球,判失去击球权。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即使已经进球也一样。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在分区阶段触碰对手的球,失去击球权,所有球放回原位,即使已打进有效一球也一样,并由对手指定一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拦住自己的球、对其再次施力或改变其运行方向,判失去击球权。因该犯规而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被碰到的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拦住对手的球、对其再次施力或改变其运行方向,判失去击球权。因该犯规而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,被碰到的球直接计入球门。
杆头持续接触母球
- 让杆头一直接触你击打的那颗球,直到它碰到另一颗球、库边或撞柱为止,判失去击球权。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- 两球之间、球与库边之间或球与撞柱之间是否接触,由裁判判定;击打相接触的那颗球时,另一颗不得移动,除非是朝远离它的方向击球。
- 当你用一颗接触中央十字前撞柱或最外侧撞柱、且位于该撞柱轴线进攻一侧之外的球尝试进球时,不得让杆头持续接触球。
击打自己的球
用自己的一颗球直接击打自己的另一颗球,判失去击球权。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位于大防守三角区内的球
- 位于大防守三角区或小防守三角区内的自己的球,必须在本轮结束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离开大三角区。若该球没有离开大三角区,则放到放球点上,所有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并判失去击球权。压在大防守三角区线上的球视为在三角区内。
- 若大防守三角区内有自己的多颗球,则本轮结束前至少要有一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离开三角区。若没有任何一颗离开,则全部放到各放球点上,所有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并判失去击球权。
分区阶段
球台的划分
在分区阶段,球台被划分为十五个区格。 (见本页顶部的示意图)
分区阶段的开始
当其中一名选手只剩下一颗球时,分区阶段即开始。
义务
每一杆至少要有一颗球离开它所在的区格,但可以再回到同一区格。违者判失去击球权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,其余的球保持不动。位于大进攻三角区内的球不必更换区格。落入球门的球视为已更换区格。对防守方的球而言,大防守三角区不算一个区格。若球压在区格线上,只要离开该线即可。
放球点
(对手可从 3 个放球点中选择)
被放回的球放在放球点 1、2 或 3 上,由对手选择:
放球点 1 指球门撞柱与短库边所成的夹角,位于违规者对方球门一侧的左边。球必须接触短库边,并与撞柱相距 3 毫米摆放。
放球点 2 指球门撞柱与短库边所成的夹角,位于违规者对方球门一侧的右边。球必须接触短库边,并与撞柱相距 3 毫米摆放。
放球点 3 位于中央区格内、纵向轴线上,紧贴违规者对方球门一侧的第二根撞柱。
若因其他球的位置无法把被放回的球摆在上述放球点上,则摆在下一个可用的放球点,即放球点 4 或放球点 5。
放球点 4 指横向轴线上两根撞柱的后方并紧贴它们,位于违规者己方球门一侧的左边。
放球点 5 指横向轴线上两根撞柱的后方并紧贴它们,位于违规者己方球门一侧的右边。
若在分区阶段,选手用一颗位于放球点上或被放到放球点上的球打出犯规的一杆,则把该球移到第一个尚未在其上发生犯规击球的可用放球点。
双人比赛
开球
第一局开始前,每一对搭档确定由谁开球。第二局由另一名选手开球;未遵守者失去击球权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决胜局中,每一对搭档重新确定由谁开球。球停得离球门最近的那一对继续击球,由第二名选手接着打,除非开球时已打进有效一球。
击球顺序
双方轮流击球。未按顺序击球者失去击球权,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,即使已经进球也一样。在分区阶段,你击打的那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
商量
搭档之间可以商量怎么打,但不得指点或标示。一名选手的打法不得受另一名选手的影响,无论是口头还是手势。这意味着在该轮期间,搭档要与球台和同伴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,并且在出杆过程中不再商量。
一轮的时长
一轮为 50 秒,自上一杆的球完全静止时开始计算。裁判宣告「时间」后,必须在 10 秒内击球。违者失去击球权。在分区阶段,由对手指定一颗球放到放球点上。